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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圆寂。此为1942年蒙藏委员会拟定、三月二十六日经行政院第五五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征认班禅呼必勒罕办法》(即寻访、认定九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的办法)。办法共三条,主要沿袭了清朝金瓶掣签的历史定制,规定九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灵童须在拉萨由金瓶掣签认定。(当增扎西)
相关文献:
(二)清朝对活佛转世的法制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