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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先后设立蒙藏事务局、蒙藏院和蒙藏委员会,专门负责蒙古族和藏族等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宗教事务。制定和实施藏传佛教政策是该机构的主要职责之一。中央政府先后颁布《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喇嘛转世办法》和《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掣签征认办法》等,派员主持了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四世热振、十世帕巴拉等重要活佛转世灵童(插图17、插图18)的寻访、认定和坐床事宜。
1936年2月,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制订并报行政院核准,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的第一个专门法规《喇嘛转世办法》。办法共13条,沿袭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和《理藩院则例》中有关活佛转世问题的规定,强调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灵童须经金瓶掣签认定和中央政府批准的原则(参见图版65)。
按照《喇嘛转世办法》等法规,民国中央政府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主持完成了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等活佛的认定和坐床。
1、十四世达赖喇嘛的认定过程
193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其转世活动按照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掣签征认办法》进行。经历了以下程序(参见图版72):
(1)西藏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上报圆寂情况,国民政府给予加封,并在南京组织各界追悼。(参见图版95、参见图版62)
(2)祈祷转世。西藏地方政府组织了祈祷转世活动。
(3)占卜。求转世迹象。
(4)降神。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时面向东方,请四大护法降神,都将哈达投向东方。
(5)观湖。1935年热振活佛前往拉姆拉错湖观湖。
(6)密访。寻访候选灵童。1934年,热振活佛派三路人员分别前往青海、西康和西藏山南寻访。1937年在青海省湟中县祁家川寻访到灵童拉木登珠(lha mo don grub,1935-),并迎往塔尔寺。
(7)辨认遗物。灵童拉木登珠在青海省政府院内准确无误地辨认出十三世达赖喇嘛的遗物:黄色珠、黑色珠、银质鼗鼓和手杖。
(8)金瓶掣签。中央政府特批免予掣签。
国民政府指示将寻访到的拉木登珠的三位灵童护送到拉萨,由金瓶掣签认定。1938年,国民政府令青海省主席马步芳(1903-1975)派兵将拉木登珠护送到拉萨,并于1939年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1884-1959)前往拉萨会同热振活佛主持转世等事宜(参见图版67)。1940年吴忠信抵达拉萨后,摄政热振活佛因西藏僧俗公认拉木登珠为十三世达赖喇嘛的转世,向中央政府报告,请求免予金瓶掣签。经吴忠信看视灵童后,国民政府批准“免予抽签,特准继任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并拨坐床经费40万(参见图版68、参见图版69)。
(9)坐床。中央政府批准并派代表吴忠信主持坐床事宜。
1940年4月,在国民政府代表吴忠信的主持下,十四世达赖喇嘛在布达拉宫坐床。热振活佛致电并派员前往重庆向国民政府致谢,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也向国民政府致信感谢。(参见图版70、参见图版71)
(10)中央政府册封。